购房70平米可以办理成都户口,咨询电话028-85550176

成都人事代理 发表于 2008-06-27 15:55:39


根据规定,“因房屋毁损或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,经相关机关审核同意,可申购经济适用房、租赁廉租住房。因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,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,可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。凡在本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,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。”此前,成都市规定,必须要买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才能拿到户口。
  《意见》明确,购买普通商品住房,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;购买其它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,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%补贴。同时,在2009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成都市纳税人,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,所交个人所得税(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)地方所得部分将给予补贴,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。
  成都市还规定,“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房款比例由30%调整为20%,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,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。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也可在成都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。”
  该《意见》一共十条,涉及居民购房补贴、强化政务服务、落实中央政策以及鼓励企业恢复生产等多方面内容。此外,居民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都会享受到极大的实惠。
  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,该《意见》给成都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,尤其是放松了对土地交易的限制,对成都房地产企业来说,是一个难得的机遇。
  据悉,该《意见》从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,在成都市锦江、青羊、金牛、武侯、成华区(含高新区)范围内执行。
在此,我向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公布这个信息,希望你们不会为户口的事烦恼……可以到网站了解详细情况,http://www.hroc.cn,咨询电话:028-8555017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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